关于成立各教学单位教师发展分中心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2-10-21 15:58:31  作者:本站编辑  来源:本站原创  浏览次数:

关于成立各教学单位教师发展分中心的通知

  

各教学单位:

为提高教学质量,加强教师队伍建设,不断提升教师业务水 平和教学能力,学校教师发展中心(以下简称“ 中心 ”)决定成

立教学单位分中心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教师发展中心运行模式

学校教师发展中心由一个“ 中心 ”和各“分中心 ”构成。

(一)“ 中心 ”运行模式

 中心 ”是指学校设立的教师发展中心。

“分中心 ”是指由各学院组织建立,开展教师教学发展工作 的基层组织。各“分中心 ”在“ 中心 ”的领导下,负责开展所辖

教学单位教师教学发展的日常工作和活动。

(二)“分中心 ”运行模式

“分中心 ”设主任 1 名、副主任 2 名,办公室秘书 1 人。主 任由各教学单位领导担任,副主任由各相关教学单位副教授及以

上职称的教师担任。

二、工作职责


(一)“ 中心 ”工作职责

1.管理工作

1)制订全校教师教学发展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;

2)组织开展全校教师教学培训与交流活动;

3)建立教师教学发展档案;

4)对分中心的工作进行指导、检查和监督。

2.教师教学发展工作

1)青年教师专题培训;

2)骨干教师专题培训;

3)学校各种教学技能比赛;

4)建立教师教学发展网上学习课程平台;

5)建立教师教学工作交流平台。

(二)“分中心 ”工作职责

1.管理工作


(1)根据学校教师教学发展工作计划,拟定“分中心 ”工作计划,报学校“ 中心 ”备案,并组织实施;


    (2)教师外出进修与培养学年度计划的制订与跟踪实施;

3)教师教学发展情况的总结归档。

2.教师教学发展工作

1)举行教学名师公开课;

2)开设教学论坛(沙龙);

3)组织各种教学竞赛的预赛;

4)组织开展青年教师在职培训活动;

5)组织开展青年教师导师工作。


三、工作思路

(一)教师培训工作

面向全校教师,特别是新入职教师、中青年教师,按其在教 学发展过程中的不同需求,每年定期开展有针对性、多样性的教师培训,积极推进校内外培训与交流,促进教师教学可持续发展。

(二)教学交流活动

每学期举办专题研讨或教学沙龙至少 2 次,组织教师相互探 讨教学疑难问题,分享教学经验。搭建教学交流平台,邀请校内 外教学名师、资深教授作主题报告,作为我校教师教学发展研讨

的高端活动,吸引中青年教师参加。

(三)公开示范课

每学期开展不少于 1 次公开示范课教学活动,或每年邀请国内专家开展不少于 1 次教学创新大讲堂活动。

(四)教学竞赛活动

组织全校教师开展讲课比赛和各类教学技能竞赛,包括讲课 比赛、课件制作比赛、教学设计竞赛等,促进教师教学能力的提

升。

四、“分中心 ”成员推荐条件及要求

(一)“分中心 ”主任推荐人选为各教学单位领导。

(二)分中心副主任推荐人选为各教学单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在编教师 2 名。

(三)办公室秘书推荐人选各教学单位自行决定。

五、有关要求


(一)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认真落实,切实做好推荐工作及后续工作的实施。

(二)各教学单位填写《内蒙古艺术学院各教学单位教师发展分中心推荐表》,于 10  28 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。

报送地点:行政楼 209 办公室

 人:张丽红(电话:13847140711)

 

 

附件:内蒙古艺术学院各教学单位教师发展分中心推荐表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教务处

2022  10  21 日


 

 

 

 

附件:

内蒙古艺术学院各教学单位教师发展分中心推荐表

 

 

序号

 

所在学院

 

姓名

 

职称

推荐职务

(主任、副主 任、秘书)

 

联系电话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所在学院负责人签字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学院公章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