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18—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等工作安排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9-06-05 16:17:44  作者:本站编辑  来源:本站原创  浏览次数:

 

艺教发〔201936号


各教学单位:

现将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,请按照通知要求做相关工作。

一、结课与考试

1.截止20196月23日(教学十六周)所有课程全部结课。

2.随堂考试课程(思、艺术概论、计算机、体育、选修课、部分专业基础理论课)于2019 6月17—22日进行随堂考试(教学十六周),重修以上课程学生随下一届相同专业班级随堂考试。

3. 外语、语文统考课程(包括重修)考试时间20197月1日—3日(教学十八周),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。

4. 专业课考试及教学观摩于20196月24—29日进行(教学十七周),部分专业史论课考试于6月26—28日穿插进行(考场安排见附件)。

5. 各学院须填报《专业课考试及教学观摩安排表》,具体考试时间、科目、监考人员由开课学院安排,教室由教务处统一协调。各学院《专业课考试及教学观摩安排表》及专业基础课、史论课、专业选修课具体考试安排在20196月14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科。

二、考试命题工作

各教学单位须按照学校相关要求认真组织考试命题工作,所有笔试考试科目须新增2套考试试卷。思想政治与公共课教学部分别于20196月10日和17日前将随堂考试统一考试(外语、语文)试卷纸质及电子版,报送教务处教务科。

三、学生成绩报送

任课教师须按照学校相关要求认真完成阅卷学生成绩评定工作,并及时将学生成绩教务管理系统,网上成绩录入截止时间为7月10日。各教学单位于7月10日前将考试成绩纸制版报送教务处学籍科,过期不予接收。

四、学生选课工作

2019—2020学年第一学期学生选时间安排:20172018级本科生进行网上选课,选课日期为20197月8日—12日,具体选课科目和选课时间另行通知。

五、教学总结计划

各教学单位须对照2018-2019学年第二学期本单位开课计划,分析总结本学期开课计划的实际执行情况,并制定2019-2020学年第一学期的开课计划。执行完成情况总结学期课计划,于20197月5日前(纸制及电子版)报送教务处教务科。

六、考试纪律要求

为进一步严格考试管理,请各教学单位考前组织召开考务会,培训监考老师,学习学校考试方面纪律文件。各学院组织召开学生期末考试动员会,加强诚信考试教育,学习《内蒙古艺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考试违纪处理规定。要求学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参加考试,如缺少证件由所属学院开具在本照片上加盖公章的证明。提醒每一位学生准备好相关考试用具如英语考试中须使用2B铅笔和橡皮等。

七、同行教师评教

    为进一步完善我校的教学考评体系,督促、激励教师认真履行职责,提高教学质量。根据《关于开展同行教师评教工作的实施意见》(院发[2014]20号)要求,各教学单位要认真做好同行教师评教工作,将本学期同行教师评教结果汇总(纸质及电子版)于20197月5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科。

八、教师工作量统计

2016级、2017级、2018级学生教学16周,教师期考试监考、阅卷评分增加1周,教师工作量按17周统计;2015级学生教学6教师期考试增加1周,教师工作量按7周统计。请各教学单位于20197月5前把教师工作量统计(纸质并Excel电子版)报送到教务处教务科。

九、办理毕业延读

未取得2019届毕业资格本科学生,务必于20196月24—28日到教务处学籍科办理延读手续。

十、夏季学期时间安排

2019年夏季学期,南校区20197月3日—14日,北校区20197月8日—21日,共2周。

特此通知

附件1:专业课及专业史论课期末考试日程安排

附件2:2019—2020学年第一学期网上选课通知

 

 

内蒙古艺术学院教务处

20196月3日      


01.2018—2019学年第二学期专业课及专业史论课期末考试日程安排(1)(2)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