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我校有关人员违规违纪典型案例的通报
发布时间:2021-09-09 09:48:17 作者:本站编辑 来源: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:
近期,校纪委根据问题线索,对违规违纪人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,依规依纪作出处理,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:
一、舞蹈学院副院长斯琴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问题。在2019-2021年的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》中,斯琴未报告以其为法人注册的公司情况,少报告其配偶经营或投资入股的4家企业情况。斯琴违反了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》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,经研究并报校党委会议批准,决定给予斯琴警告处分。
二、文化艺术管理学院教授王光文虚开发票套取科研经费问题。2017年5月至2019年7月期间,王光文通过虚开发票方式,分别从“加快文化与产业融合发展研究”“文化产业供给侧改革路径和措施”“蒙古族服饰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研究”“民族工艺美术研究与应用”4个科研项目经费中报销住宿费共36131元(叁万陆仟壹佰叁拾壹圆整)。王光文的行为违反了廉洁纪律,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之规定,经研究并报校党委会议批准,决定给予王光文党内警告处分。
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,加强对党员干部和教师职工的教育监督管理,切实强化“8小时以外”的行为约束。
校纪委要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,从严查处、精准问责,并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,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。
全校广大党员干部和教师职工更要从身边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,时刻警醒自己,自觉做到知敬畏、存戒惧、守底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