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25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
各教学单位、各部门: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,结合学校工作实际,现就2025年清明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
4月4日(星期五)至4月6日(星期日)放假,共3天。
二、有关要求
(一)领导干部执行值班制,干部值班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安排。各单位、部门值班请按照《内蒙古艺术学院值班工作管理办法(修订)》(内艺办发〔2025〕5号)要求落实。
(二)放假期间学校干部要严格按照《内蒙古艺术学院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告工作制度》与组织部履行请假手续,教师要严格按照《内蒙古艺术学院教职工请假规定》与人事处履行请假手续,
并按时返校。
(三)保卫工作部(保卫处)负责监督各教学单位、各部门要在放假前进行安全检查,消除隐患,做好防火、防盗等工作,确保万无一失。
特此通知
党政办公室
2025年3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