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月26日 星期一 学校主页
部门职责
部门职责

一、国内合作与交流科职责

加强学校各单位、各学院与地方政府、部门、企业与兄弟院校的联系,为学校开展校地、校企、校际项目合作与服务活动等牵线搭桥,协助做好合作项目的协议签订,沟通协调工作,对合作项目的实施与运转进行跟踪管理,督促相关院系合作项目的实施,合作项目进行登记与备案。负责国内合作办学项目的审核、协助报批与管理,为学校开拓办学资源提供决策支持和组织实施服务。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根据国际教育学院发展需要, 积极探索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新途径、 新方法。做好教学、 教职工与留学生日常管理、 对外宣传和档案归档统计、 后勤服务等工作。 做好经费预算、 审批与计划管理工作。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
二、国际合作与交流科职责

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外事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规定。协助管理与协调学校外事及港澳台工作,制定学校外事工作年度计划、总结和修订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。负责外事接待和外事交流工作。外籍专家和外籍教师的聘请与管理。外国留学生事务管理。负责对外合作办学的接洽、组织与管理工作。学校组团出访和考察的联络、组织和管理。办理学校各类出国人员短期因公出访,公派出国留学,合作学校项目学生出国留学等审批及相关出国(境)手续,教职工因公出国申请的报批、签约、护照签证的办理及外事纪律教育。外事档案归档和统计,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       制定国际教育学院年度工作计划、 教学计划, 修订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, 做好年度工作总结。做好涉外纪律教育、 意识形态、 宗教管理等工作。做好涉外工作的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。落实国际教育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, 严格履行“一岗双责”。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, 做好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