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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校师生到未成年犯管教所接受警示教育

发布时间:2024-11-16 08:56:40  作者:本站编辑  来源:本站原创  浏览次数:

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,助力平安校园建设,增强未成年学生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,预防和减少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,助力未成年学生健康成长,努力营造文明、平安、和谐的成长环境,提高未成年学生的法治意识,11月14日下午,我校党总支书记岳旭东、校长布仁白乙带领60余名师生走进内蒙古自治区成年犯管教所,接受了一次深刻而震撼的法治教育。

师生们踏入内蒙古自治区未成年犯管教所,在内蒙古自治区未成年犯管教所教育改造科科长高瞳的带领下,有序地参观了罪犯的生活区域、劳动现场和学习场所,使师生们深刻感受到监狱环境的肃穆和自由的可贵。在报告厅内,师生们聆听了一名未成年学员的现身说法,面对无情的铁窗和电网高墙,自叙着成长历程,无不为之追悔莫及。学员反省了自己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原因,深深地表达了自己的忏悔之情和早日赎罪、回归家庭、回归社会的愿望。在场的学生们表情逐渐变得凝重而严肃,他们深切地认识到犯罪所带来的严重后果,不仅仅是对自己人生的巨大影响,更是给家人带来了无尽的痛苦,对社会造成了巨大的伤害。未管所民警采取与学生互动方式从未成年不良习惯的养成、监狱学习生活规矩、犯罪人生真可悲等方面讲解了未成年犯罪的危害。活动结束后,学生们表示将把这次警示教育活动牢记于心,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,时刻提醒自己要遵纪守法。

这次法治教育活动,充分发挥了典型案例在警示教育中的积极作用,收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效果。学生们深刻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,进一步增强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,激发他们对自身行为的反思,强化了规矩意识、法律意识、责任意识、和感恩意识。我校将会持续不断地加强对学生的法治教育,创新法治教育的形式,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护航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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